高尔夫
高尔夫>>个人比赛积分制度
为了更好地评定俱乐部年度最优秀球员,合理地体现会员参与俱乐部比赛的积极性和比赛成绩,俱乐部已导入“个人比赛积分制度”。
规则
1. 参加积分活动对象:9月初至次年8月底1年内的俱乐部比赛。
(1)俱乐部正式比赛(月例杯·大师杯·总裁杯·队长杯·俱乐部冠军杯)
(2)公开赛: 根据积分表累加计算积分。(参考下方列表)。
2. 积分计算开始:9月份俱乐部的赛事开始。
3. 积分更新: 每年8月份俱乐部的赛事结束后,开始新一轮的积分。
4. 参加资格:
(1)会员,记名使用人,附属记名使用人,登记的会员家属
(2)取得俱乐部差点者。
(3)入会后3个月内获得俱乐部差点的会员可以追加计算入会后所参加的公开赛的积分。但如
入会3个月后仍未获得俱乐部差点的会员则不能进行积分。另外,到每年8月的最后一个比赛时,
还未取得差点的会员,不能进行积分。
5. 表彰: 9月月例杯时表彰男女“年度最优秀会员奖”。
6. 积分计算表
无预选赛和淘汰赛的俱乐部赛事
(1)参加分(每次) 2分
(2)跳跃奖及近洞奖、比远奖(每得1个奖获得1分)1分
(3)第一名 10分
(4)第二名 7分
(5)第三名 5分
(6)第四名 3分
(7)第五名 2分
(8)总杆第一名 2分
有预选赛和淘汰赛的俱乐部赛事
(1)参加分(每次) 2分
(2)通过预赛 4分
(3)淘汰赛(每赢得一场淘汰赛) 2分
(4)冠军 15分
(5)第二名 11分
队长杯(总杆比赛)
(1)参加分(每次) 2分
(2)通过预赛 4分
(3)冠军 10分
(4)第二名 7分
(5)第三名 5分
(6)第四名 3分
(7)第五名 2分 |
|